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基础学力水平的终端显示,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所有2017年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和计划在我市升学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中山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均要参加学业考试。
(一)考试报名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安排在3月上旬进行,初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报名工作另行通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1. 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2.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中山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限制填报相关志愿:
1. 我市户籍生
往届生限制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生。
2. 异地借读生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中山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详见附件)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相同,台湾籍学生还可报考普通高中境外班。
(2)具有我市学籍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外省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体艺生、招收非中山户籍单列计划的普通生,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和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6〕32号)执行。
(3)在我市就读的港澳、台湾和外国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类学校,但限制报考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其他非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只可报考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和中职学校。